山西省拟对各煤炭企业实行“减负”政策,今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,停止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。带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全省煤炭企业的债务进行重新组合,8月1日起,山西省对实施煤电联营、煤电一体化和签订煤电长期合作协议的发电企业,给予发电指标倾斜的政策。全力推进煤电联营、煤电一体化。山西省大力发展现代煤炭的绿色项目,提高全省煤炭现代高端、就地转化的能力;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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